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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本文以清·张志聪《黄帝内经集注》为主要参考,同时参考古籍《新刊补注释文黄帝内经素问.十二卷.唐.王冰.注.宋.林亿.校.明成化十年熊宗立种德堂刊本》以及《重广补注黄帝内经素问.二十四卷.唐.王冰注.宋.林亿等奉敕校正.孙兆.重改误.明代影宋刊本》,并结合现代田合禄、王洪图、徐芹庭、张其成、张景明等易医名家解读,梳理汇总。
历来文化传承均为口传心授,古文意义多重,翻译白话,尽显词不达意,故未进行白话解释,全书解读完成后,将分类梳理,系统解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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藏气法时论:藏气,指人体五脏之气。法时,效法四时。本篇从天人相应的整体观念出发,以五行生克理论为依据,分别从生理、病理、治法、药食等方面阐述了五脏之气与四时五行、五味的关系,说明五脏的虚实病证、补泻治法、药食宜忌以及传变预后等都与四时有着密切的联系。“合人形以法四时五行而治”,是本篇的中心论点,意即人身五脏之气皆象法于四时五行,医生临床应充分考虑这一联系而施以合适的治法,故篇名叫做《藏气法时论》。
明·马莳:“五脏之气必应天时,而人之治脏气者当法天时”。
清·高世栻:“脏气,五脏之气也;法时,法天地四时也”。
黄帝问曰:合人形以法四时五行而治,何如而从?何如而逆?得失之意,愿闻其事。
此承上章而复问也。《经脉篇》曰:合于四时五脏阴阳,揆度以为经脉之常。故帝以脏腑阴阳,合于人形,法于四时五行,而为救治之法,何如而从?何如而逆?反逆为从,谓之得;反顺为逆,谓之失。
岐伯对曰:五行者,金、木、水、火、土也。更贵更贱,以知死生,以决成败,而定五藏之气,间甚之时,死生之期也。
更贵更贱:明·吴昆:“五行之道,当其王时则贵,非其王时则贱”。
此篇论察其腑脏,而知死生之期,然须法于四时五行生克之顺逆,而后死生可必,故曰:五行者,金、木、水、火、土也。言天之十干四时,地之五谷五味,人之五脏五气,皆合于此五者,以此五者而合参之,则成败死生可决矣。更贵更贱者,贵贱更互也。间者,持愈之时;甚者,加甚之时也。
帝曰:愿卒闻之。
卒,尽也。
岐伯曰:肝主春,
肝主春木之气。
足厥阴、少阳主治,
冰注:厥阴,肝脉。少阳,胆脉。肝与胆合,故治同。
足厥阴主乙木,少阳主甲木,二者相为表里,而主治其经气。
其日甲乙,
甲为阳木,乙为阴木,在时为春,在日主甲乙。
肝苦急,急食甘以缓之。
甘性和缓。新校正云:按全元起云:“肝苦急,是其气有余”。
肝主春生怒发之气,故苦于太过之急,宜食甘以缓之。
心主夏,
心主夏火之气。
手少阴、太阳主治,
冰注:少阴,心脉。太阳,小肠脉。心与小肠合,故治同。
手少阴主丁火,手太阳主丙火,二者相为表里,而主治其经气。
其日丙丁,
丙为阳火,丁为阴火,在时主夏,在日为丙丁。
心苦缓,急食酸以收之。
酸性收敛。新校正云:按全元起本云:“心苦缓,是心气虚”。
吴氏曰:心以长养为令,志喜而缓,缓则心气散逸,自伤其神矣,急宜食酸以收之。
脾主长夏,
冰注:长夏,谓六月也。夏为土母,土长干中,以长而治,故云长夏。新校正云:按全元起云:“脾王四季,六月是火王之处,盖以脾主中央,六月是十二月之中,一年之半,故脾主六月也”。
长夏,六月也,谓火土相生之时。
足太阴、阳明主治,
冰注:太阴,脾脉。阳明,胃脉。脾与胃合,故治同。
足太阴主己土,足阳明主戊土,二经相为表里,而主治其经气。
其日戊己,
戊为阳土,己为阴土,位居中央。
脾苦湿,急食苦以燥之。
急食苦以燥之:日本丹波元简:“五藏中宜食苦者有二,而无一宜食咸者,且末段列五藏色味,正与此段相反,而有'脾色黄、宜食咸'句,然则此'苦'字,为'咸'字之误明矣”。
脾属阴土,喜燥恶湿,苦乃火味,故宜食苦以燥之。张二中曰:喜燥者,喜母气以资生。苦湿者,恶所胜之乘侮。
肺主秋,
主秋金之令。
手太阴、阳明主治,
冰注:太阴,肺脉。阳明,大肠脉。肺与大肠合,故治同。
手太阴主辛金,阳明主庚金,二经相为表里,而主治经气。
其日庚辛,
庚为阳金,辛为阴金,在时主秋,在日主庚辛。
肺苦气上逆,急食苦以泄之。
冰注:苦性宣泄,故肺用之。新校正云:按全元起云:“肺气上逆,是其气有余”。
肺主收降之令,故苦气上逆,宜食苦以泄下之。
肾主冬,
主冬水之令。
足少阴、太阳主治,
冰注:少阴,肾脉。太阳,膀胱脉。肾与膀胱合,故治同。
足少阴主癸水,太阳主壬水,二经相为表里,而主治经气。
其日壬癸,
壬属阳水,癸属阴水,在时主冬,在日为壬癸。
肾苦燥,急食辛以润之。开腠理,致津液,通气也。
冰注:辛性津润也。然腠理开,津液达,则肺气下流,肾与肺通,故云通气也。
开腠理,致津液,通气也:元·滑寿:“此一句九字,疑原是注文”。
肾者,水脏,喜润而恶燥,宜食辛以润之,谓辛能开腠理,使津液行而能通气,故润。以上论五脏之本气,而合于四时五行五味也。
病在肝,愈于夏,
冰注:子制其鬼也。余愈同。
明·马莳:“病在肝者,以肝性属木,其病从春始也。至夏属火,则火能克金,而金不能克木,故肝病当愈于夏”,其余类推。
此论邪气之客于身,而病在五脏者,亦合于四时五行,而有间甚之时日也。病在肝愈于夏者,子制其鬼贼,而能令母实也。
夏不愈,甚于秋,
冰注:子休,鬼复王也。
子休而贼旺,至其所不胜而甚也。
秋不死,持于冬,
冰注:鬼休而母养,故气执持于父母之乡也。余持同。
贼气休而得母气之养,至其所生而持也。
起于春,
起:指疾病减轻。另一说指病情复发。明·马莳:“至冬能与相持,故病复起于春。盖春气之病,又当至春而起,所谓自得其时而起者是也”。
自得其位,故复起也。此论死生之月节也。余脏仿此。
禁当风。
明·张介宾:“风气通于肝,故禁之勿犯。
风气通于肝,故禁而弗犯。
肝病者,愈在丙丁,
至其所生而愈也。
丙丁不愈,加于庚辛,
金克木也。
庚辛不死,持于壬癸,
得母气之所生而持。
起于甲乙。
本气复旺而起。此论死生之期日也。
肝病者,平旦慧,下晡甚,夜半静。
平旦慧:明·张介宾:“平旦寅卯,木旺时也,故爽慧”。
下晡:明·张介宾:“下晡申酉,金之胜也,故加甚”。
冰注:木王之时,故爽慧也。金王之时,故加甚也。水王之时,故静退也。余慧甚同,其静小异。
平旦乃木气生旺之时,故爽慧,下晡乃金旺之时,故病甚。夜半得母之生气,故安静。此论间甚之时也。
肝欲散,急食辛以散之,
冰注:以藏气常散,故以辛发散也。《阴阳应象大论》曰:“辛甘发散为阳也”;《平人气象论》曰:“藏真散于肝”,言其常发散也。
肝气受邪,则木郁而欲散,故急食辛以散之。
用辛补之,酸泻之。
冰注:辛味散故补,酸味收故泻。新校正云:按全元起本云:“用酸补之,辛泻之”,自为一义。
泻:明·吴昆:“顺其性为补,反其性为泻。肝木喜辛散而恶酸收,故辛为补而酸为泻也”。
按岁运,厥阴之胜,以酸泻之;少阴之胜,以甘泻之;太阴之胜,以苦泻之。又曰:木位之主,其泻以酸,其补以辛。火位之主,其泻以甘,其补以咸。土位之主,其泻以苦,其补以甘。金位之主,其泻以辛,其补以酸。水位之主,其泻以咸,其补以苦。五味阴阳之用,辛甘发散为阳,酸苦涌泄为阴,咸味涌泄为阴,淡味渗泄为阳。六者或收、或散、或缓、或急、或燥、或润、或软、或坚,以所利而行之,调其气,使其平也。夫肝病者,厥阴之胜也。邪盛则正虚,故以辛之发散,以散其木郁。以辛之润,以补其肝气。以酸之泄,以泻其有余。所谓以所利而行之,调其气,使其平也,余脏准此。
病在心,愈在长夏,长夏不愈,甚于冬,冬不死,持于春,起于夏,
不死则能持,能持则能愈矣。
禁温食热衣。
冰注:热则心躁,故禁止之。
心恶热也。
心病者,愈在戊己,戊己不愈,加于壬癸,壬癸不死。持于甲乙,起于丙丁。
当愈不愈,故有所加;值死不死,故有所起。
心病者,日中慧,夜半甚,平旦静。
《灵枢经》曰:春生夏长,秋收冬藏,是气之常也,人亦应之。以一日分为四时,朝则为春,日中为夏,日入为秋,夜半为冬,故自得其位而慧,至其所不胜而甚,至其所生而静也。
心欲耎,急食咸以耎之,
冰注:以藏气好耎,故以咸柔耎也。《平人气象论》曰:“藏真通于心”,言其常欲柔耎也。
心为火脏,心病则刚燥矣,故宜食咸以软之。
用咸补之,甘泻之。
冰注:咸补,取其柔奥。甘泻,取其舒缓。
咸味下泄上涌而从水化,能泄心气以下交,涌水气以上济,水火既济,则心气自益,火欲炎散,以甘之发散而泻之。
病在脾,愈在秋,秋不愈,甚于春,春不死,持于夏,起于长夏,禁温食饱食,湿地濡衣。
禁温食:1、湿,张介宾注:“温言非热,防滞也”;2、“温食”为“湿食”之误。高士宗注:“湿食旧本误温食,今改。湿食,水湿之食也”。3、温食,张琦注:“温食宜当作冷食,生冷最伤脾也”。4、《甲乙》卷六第十将“禁温食饱食湿地糯衣”改作“禁温衣湿地”。〔注]脾本恶湿,从自然界气候看,脾主长夏已多雨湿,在衣食住方面,就应尽量避免其湿,如居处潮湿,冒雨涉水,以水为事,衣服濡渍等都在禁忌之列。所以原文明确指出要禁忌湿地濡衣。在饮食上也要禁食或少食水饭,少饮生冷之水。因此、“温食”易为“湿食”较妥。
冰注:温湿及饱,并伤脾气,故禁止之。
胃欲清饮,故禁温食,饱食伤脾,故禁饱食,脾属阴土而恶湿,故湿地濡衣,咸宜禁之。
脾病者,愈在庚辛,庚辛不愈,加于甲乙,甲乙不死,持于丙丁,起于戊己。
天之十干,化生地之五行;地之五行,化生人之五脏。人生于地,悬命于天,是以生于五行,而归命于十干也。
脾病者,日昳慧,日出甚,下晡静。
日昳:明·张介宾:“未土王时也,故慧。
新校正云:按《甲乙经》'日出’作'平旦’。虽'日出’与'平旦'时等,按前文言木王之时,皆云'平旦’,而不云'日出’,盖'日出’于冬夏之期有早晚,不若'平旦’之为得也。
下晡静,冰注:土王则爽慧,木克则增甚,金扶则静退,亦休王之义也。一本或云日中持者,谬也。爱五藏之病,皆以胜相加,至其所生而愈,至其所不胜而甚,至于所生而持,自得其位而起,由是故皆有间甚之时,死生之期也。
晡,日晡也。应长夏之时,故慧日出,乃木旺之时,故甚。下晡,乃申酉之分,应秋金之令,故静。
脾欲缓,急食甘以缓之,
冰注:甘性和缓,顺其缓也。
土德和厚,故欲缓,病则失其中和之气矣,故宜食甘以缓之。
用苦泻之,甘补之。
冰注:苦泻,取其坚燥。甘补,取其安缓。
脾病则土郁矣,故用苦味之涌泄,以泻夺之,以甘之缓补之。《金匮要略》曰:五脏病各有所得者愈,五脏病各有所恶,随其所不喜者为病。是以顺其所欲之味为补也。
病在肺,愈在冬,冬不愈,甚于夏,夏不死,持于长夏,起于秋,禁寒饮食寒衣。
冰注:肺恶寒气,故衣食禁之。《灵枢经》曰:“形寒寒饮则伤肺”,饮尚伤肺,其食甚焉。肺不独恶寒,亦畏热也。
形寒饮冷则伤肺,故皆禁之。
肺病者,愈在壬癸,壬癸不愈,加于丙丁,丙丁不死,持于戊己,起于庚辛。
始病则以岁月期之,病重则以旬日期之,垂死则以旦暮计之。
肺病者,下晡慧,日中甚,夜半静。
冰注:金王则慧,水王则静,火王则甚。
一日一夜五分之,而各有生克间甚之时。
肺欲收,急食酸以收之,
肺主秋收之令,病则反其常矣,故急食酸以收之。
用酸补之,辛泻之。
用酸收以补正,辛散以泻邪。
病在肾,愈于春,春不愈,甚于长夏,长夏不死,持于秋,起于冬,禁犯焠㶼热食,温炙衣。
焠㶼:明·张介宾:“烧爆之物也。肾恶燥烈,故当禁此”。
冰注:肾性恶燥,故此禁之。
焠㶼,爆渍之热食也。温炙衣,烘焙之热衣也。肾恶燥,故禁犯之。
肾病者,愈在甲乙,甲乙不愈,甚于戊己,戊己不死,持于庚辛,起于壬癸。
在四脏曰加者,言所胜之气加于我,而使病加之,是客胜也。在肾脏曰甚于戊己,乃至其所不胜而甚,是主弱也。本经凡论五脏,多不一其辞,盖阴阳之道,推之无穷。
肾病者,夜半慧,四季甚,下晡静。
冰注:水王则慧,土王则甚,金王则静。
四季,辰、戌、丑、未、时也。肾病者,水王则慧,土王则甚,金王则静。
肾欲坚,急食苦以坚之。
肾体沉石,德性坚凝,病则失其常矣,故宜食苦以坚之。
用苦补之,咸泻之。
冰注:苦补,取其坚也。咸泻,取其耍也。耍,湿土制也。故用泻之。
用苦坚以补之,咸泄以泻之。以上论五脏之病,而宜于药食者,五味各有所宜。
夫邪气之客于身也,以胜相加。
以胜相加:风胜则脾病(木克土),火胜则肺病(火克金),湿胜则肾病(土克水),寒胜则心病(水克火),燥胜则肝病(金克木)。明·张介宾:“外感六气,盛衰有持,内伤五情,间甚随脏,必因胜以侮不胜,故曰以胜相加也”。
冰注:邪者,不正之目。风寒暑湿,饥饱劳逸,皆是邪也,非唯鬼毒疫疠也。
邪气者,风寒暑湿,外淫之邪也。以胜相加者,如肝病加于庚辛,心病加于壬癸,所胜之气加临,而病益重也。
至其所生而愈,
如肝病者,愈于夏。心病者,愈于壬癸,得所生之子气而愈也。
至其所不胜而甚,
谓值其克贼之时,而病益甚也。
至于所生而持,
得所生之母气,而能支持也。
自得其位而起。
位者,本经所谓木位、火位之类,值本气自旺之时,故能复起而愈也。
必先定五藏之脉,乃可言间甚之时,死生之期也。
明·张介宾:“欲知时气逆顺,必须先察藏气;欲察藏气,必须先定五藏所病之脉,如肝主弦、心主钩、肺主毛、肾主石、脾主代。脉来独至,全无胃气,则其间甚、死生之期,皆可得而知之”。
冰注:五藏之脉者,谓肝弦、心钩、肺浮、肾营、脾代,知是则可言死生间甚矣。《三部九候论》曰:“必先知经脉,然后知病脉”,此之谓也。
言必先定五脏之经脉,知五脏之病脉,乃可言病之间甚、死生之期。
肝病者,两胁下痛引少腹,令人善怒,
冰注:肝厥阴脉,自足而上,环阴器,抵少腹,又上贯肝隔,布胁肋,故两胁下痛引少腹也。其气实则善怒。
病者,邪气实也。肝脉布胁肋,抵少腹,故两胁下痛引少腹。《灵枢经》曰:肝气实则怒。盖肝为将军之官而志怒,肝气郁而不舒,故怒也。
虚则目䀮䀮无所见,耳无所闻,善恐,如人将捕之,
䀮䀮:明·张介宾:“目为肝之窍,肝脉上入六颃颡,连目系,肝与胆为表里,胆脉从耳后入耳中,故气虚则目无所见,耳无所闻也”。
冰注:肝厥阴脉,自胁肋循喉咙,入颃颡,连目系。胆少阳脉,其支者,从耳后入耳中,出走耳前,至目锐眦后,故病如是也。恐,谓恐惧,魂不安也。
虚者,精气夺也。䀮,不明也。肝藏血而开窍于目,肝虚,故䀮䀮无所见。少阳经脉入耳中,故无所闻。胆病者,心下澹澹,如人将捕之。
取其经,厥阴与少阳,
取其经:明·张介宾:“取其经者,非络病也”。
冰注:经,谓经脉也。非其络病,故取其经也。取厥阴以治肝气,取少阳以调气逆也。
经,谓经脉也。足少阳与厥阴为表里,故取二经,以通其气。
气逆,则头痛,耳聋不聪,颊肿。取血者。
冰注:肝厥阴脉,自目系上出额,与督脉会于巅,故头痛。胆少阳脉,支别者,从耳中出走耳前;又支别者,加颊车。又厥阴之脉,支别者,从目系下颊里,故耳聋不聪颊肿也。是以上文兼取少阳也。脉中血满,独异于常,乃气逆之诊,随其左右,有则刺之。
厥阴与督脉会于巅,肝气逆,故头痛。少阳气逆,故耳不聪而颊肿也。取血者,谓取其经之多血者而去之。盖足少阳与厥阴为表里,少阳常少血多气,厥阴常多血少气,脏腑经气相通,宜从厥阴之多血者而泻之。
心病者,胸中痛,胁支满,胁下痛,膺背肩胛间痛,两臂内痛,
冰注:心少阴脉,支别者,循胸出胁。又手心主厥阴之脉,起于胸中,其支别者,亦循胸出胁,下掖三寸,上抵掖下,下循臑内,行太阴少阴之间,入肘中,下循臂行两筋之间。又心少阴之脉,直行者,复从心系却上肺,上出掖下,下循臑内后廉,行太阴心主之后,下肘内,循臂内后廉,抵掌后锐骨之端。又小肠太阳之脉,自臂臑上绕肩甲,交肩上。故病如是。
手少阴心脉起心中,上挟咽,出胁下,循臑内,下肘中,循臂内后廉。手少阳小肠脉,上手臂,循臑内,出肩解,绕肩胛,二经气实,故有是痛。胁支满者,少阴之支络,满痛于胁下也。
虚则胸腹大,胁下与腰相引而痛,
冰注:手心主厥阴之脉,从胸中出属心包,下隔历络三焦;其支别者,循胸出胁。心少阴之脉,自心系下隔络小肠。故病如是也。
心火气虚,则水浊上乘,故胸腹大。经云:浊气在上,则生䐜胀,心气不能交于阴,故胁下与阴相引而痛也。
取其经,少阴太阳,舌下血者。
冰注:少阴之脉,从心系上侠咽喉,故取舌本下及经脉血也。
心脉上循咽喉,开窍于舌,故取舌下血者。盖手、足阴阳所苦,必先去其血,乃去其所苦,然后泻有余、补不足。
其变病,刺郄中血者。
郄中:穴名,指阴郄穴。明·马莳:“及有变病,则又不止前证而已,又当取手少阴之郄名阴郄穴者,以出其血也”,郄,“郤”的异体字,今通作“隙”。
冰注:其或呕变,则刺少阴之郗血满者也。手少阴之郗,在掌后脉中,去腕半寸,当小指之后。
设有变病,而邪不在经络者,亦取其郄中出血,盖脏腑经气之相通也。徐公遐问曰:师言取经之多血者而去之,少阴常少血,奚独取其舌下郄中?曰:处有常变,用有经权,少阴少血者,言其常也,病有所苦,必先去其血,而后泻有余、补不足者,言其变也。盖虚者,亦不宜去血。变病者,又取于郄中。此皆处变用权之法,故独举少阴一经,而曰舌下血,曰变病,盖欲其类推于诸经也。
脾病者,身重,善肌肉痿,足不收,行善瘈,脚下痛。
冰注:脾象土而主肉,故身重肉痿也。痿,谓萎无力也。脾太阴之脉,起于足大指之端,循指内侧,上内踝前廉,上臑内。肾少阴之脉,起于足小指之下,斜趣足心,上臑内,出腘内廉。故病则足不收,行善瘛,脚下痛也,故下取少阴。新校正云:按《甲乙经》作'善饥,肌肉痿。’《千金方》云:'善饥,足痿不收。’《气交变大论》云:'肌肉萎,足痿不收,行善瘛。
脾主肌肉,主通会五脏元真之气,脾气伤,故身重,而肌肉善痿。痿者,肌肉委弃不仁也。足太阴经脉,循胫膝,邪在经络,故足不收。气伤,故善瘈而痛。用二善字者,言经病而及于气也。
虚则腹满肠鸣,飧泄,食不化,
冰注:脾太阴脉,从股内前廉入腹,属脾络胃,故病如是。《灵枢经》曰:“中气不足,则腹为之善满,肠为之善鸣”。
此因脾气虚而不能转输水谷故也。
取其经,太阴、阳明、少阴血者。
冰注:少阴,肾脉也。以前病行善瘛脚下痛,故取之而出血。血满者出之。
营卫气血,始于足少阴肾,生于足阳明胃,输于足太阴脾,故取此三经,以通经气。
肺病者,喘咳逆气,肩<息>背痛,汗出,尻、阴、股、膝(挛)、髀、腨、胻、足皆痛(kāo)<断句>。
冰注:肺藏气而主喘息,在变动为咳,故病则喘咳逆气也。背为胸中之府,肩接近之,故肩背痛也。肺养皮毛,邪盛则心液外泄,故汗出也。肾少阴之脉,从足下上循臑内出腘内廉,上股内后廉,贯脊属肾络膀胱。今肺病则肾脉受邪,故尻阴股膝脾腨胻足皆痛,故下取少阴也。
此言肺肾之经气相通也。夫肺主气而发原于肾,肾为本,肺为末,母子之经气相通,是以足少阴之脉,其直者,从肾上贯膈,入肺中,循喉咙,挟舌本,病则气逆,故喘咳也。肺俞气在肩背,气逆于上,则肩背痛而汗出;逆于下,则尻阴胻膝皆痛也。按五经之论,各有不同,俱当着眼。
虚则少气,不能报息,耳聋嗌干,
不能报息:明·张介宾:“报,复也。不能报息,谓呼吸气短、难于接续也”。
冰注:气虚少,故不足以报入息也:肺太阴之络,会于耳中,故聋也。肾少阴之脉,从肾上贯肝隔入肺中,循喉咙侠舌本。今肺虚则肾气不足以上润于隘,故隘干也。是以下文兼取少阴也。
肾为生气之原,肺主周身之气,以司呼吸,生气衰于下,不能报息于上耳。肾气衰,则耳聋。金水之气不足,则嗌干也。
取其经,太阴、足太阳之外,厥阴内血者。
足太阳之外厥阴内血者:郭霭春:“《脉经》卷六第七、《甲乙》卷六第九、《千金》卷十七'厥阴内’下并有'少阴’二字。按下注“视左右足脉少阴部分有血满异于常者”,是王所据本原有有'少阴’二字,与《脉经》合,应据补。
冰注:足太阳之外厥阴内者,正谓喘内侧内踝后之直上,则少阴脉也。视左右足脉少阴部分有血满异于常者,即而取之。
太阴,手太阴肺经之本脉也。启玄子曰:足太阳之外,厥阴内者,正谓腨内侧内踝后之直上,则少阴脉也。视左、右足脉少阴部分,有血满异于常者,即而取之。
肾病者,腹大胫肿<痛>,喘咳身重,寝汗出,憎风。
寝汗出:明·马莳:“肾主五液,在心为汗。肾邪攻肺,心气内微,故寝后即汗出”。
憎风:明·张介宾:“凡汗多者表必虚,表虚阳必衰,故恶风”。
冰注:肾少阴脉,起于足而上循喘,复从横骨中,侠齐循腹里上行而入肺,故腹大胫肿而喘咳也。肾病则骨不能用,故身重也。肾邪攻肺,心气内微,心液为汗,故寝汗出也。胫既肿矣,汗复津泄,阴凝玄府,阳烁上焦,内热外寒,故憎风也。憎风,谓深恶之也。
肾少阴脉,起于足而上循腨,侠脐,循腹里,上行而入肺。病在经络,故腹大胫肿。水邪逆于上,则喘咳;生气衰于下,则身重也。太阳之气司表,而下出于膀胱,经气逆,则表气虚,故寝汗出而恶风。
虚则胸中痛,大腹、小腹痛,清厥,意不乐,
清厥:明·张介宾:“肾藏精,精化气,精虚则气虚,故为清冷厥逆”。
冰注:肾少阴脉,从肺出络心注胸中,然肾气既虚,心无所制,心气熏肺,故痛聚胸中也。足太阳脉,从项下行而至足,肾虚则太阳之气不能盛行于足,故足冷而气逆也。清,谓气清冷。厥,谓气逆也。以清冷气逆,故大腹小腹痛。志不足则神躁扰,故不乐也。新校正云:按《甲乙经》'大腹小腹’作'大肠小肠'。
肾气虚而不能上交于心,故胸中痛。少阴之气,上与阳明相合,生气虚于下,故大腹、小腹痛也。清厥,冷之轻者,阳气虚,故手足逆冷也。心有所忆谓之意。膻中者,臣使之官,代君行令,喜乐出焉。胸中之心气不足,故意不乐也。
取其经,少阴、太阳血者。
冰注:凡刺之道,虚则补之,实则泻之,不盛不虚,以经取之,是谓得道。经络有血,刺而去之,是谓守法。犹当揣形定气,先去血脉,而后乃平有余不足焉。《三部九候论》曰:“必先度其形之肥瘦,以调其气之虚实,实则泻之,虚则补之,必先去其血脉而后调之”,此之谓也。
少阴与太阳为表里,脏腑之经气相通,故脏病而兼及于腑经也。以上论病生于经脉肌肉,宜治之以针石者,审察其脏腑经络之虚实而取之。
肝色青,宜食甘,粳米、牛肉、枣、葵皆甘。
冰注:肝性喜急,故食甘物而取其宽缓也。新校正云:详'肝色青’至篇末,全元起本在第六卷,王氏移于此。
夫精明五色者,气之华也。肝色青,则其气苦急,故宜食甘以缓之,盖五味所以养五脏之气者也。
心色赤,宜食酸,小豆、犬肉、李、韭皆酸。
新校正云:按《甲乙经》、《太素》'小豆’作'麻'。
冰注:心性喜缓,故食酸物而取其收敛也。
心志喜,喜则气缓,缓则心神懈弛,故宜食小豆、犬、李之酸,以收养心气。
肺色白,宜食苦,麦、羊肉、杏、薤皆苦。
冰注:肺喜气逆,故食苦物而取其宣泄也。
肺色白,其气主秋金之降令,而苦上逆,故宜食羊、麦、杏、薤之苦,以收降其肺气。
脾色黄,宜食咸,大豆、豕肉、栗、藿皆咸。
藿:《广雅·释草》:“豆叶谓之藿”;明·张介宾:“豆叶羹也”。
冰注:究斯宜食,乃调利关机之义也。肾为胃关,脾与胃合,故假咸柔耍以利其关,关利而胃气乃行,胃行而脾气方化,故应脾宜味与众不同也。新校正云:按上文曰:“肝苦急,急食甘以缓之。心苦缓,急食酸以收之。脾苦湿,急食苦以燥之。肺苦气上逆,急食苦以泄之。肾苦燥,急食辛以润之”,此肝心肺肾食宜皆与前文合,独脾食咸宜不用苦,故王氏特注其义。
夫脾土之所以灌溉四脏者,主上渗于心肺,下泄于肝肾,如脾苦湿,则不能上渗矣。土气敦阜,则不能下泄矣。经曰:酸苦涌泄为阴,咸味渗泄为阴。故宜食苦者,取其燥土气以涌渗于上也。宜食咸者,取其行土气以渗泄于下也。
肾色黑,宜食辛,黄黍、鸡肉、桃、葱皆辛。
黄黍:明·张介宾:“即糯小米。北方谓之黄米,又曰黍子”。
冰注:肾性喜燥,故食辛物而取其津润也。
肾色黑,则其气喜润,辛能开腠理,致津液,盖从革作辛,能通母之化原也。
辛散,酸收,甘缓,苦坚,咸耎。
冰注:皆自然之气也。然辛味苦味,匪唯坚散而已。辛亦能润能散,苦亦能燥能泄,故上文曰:脾苦湿,急食苦以燥之,肺苦气上逆,急食苦以泄之,则其谓苦之燥泄也。又曰:肾苦燥,急食辛以润之,则其谓辛之濡润也。
此言发散涌泄之外,而又有或收、或缓、或坚、或软之性,善用者随其所利而行之。
毒药攻邪,
冰注:药,谓金、玉、土、石、草、木、菜、果、虫、鱼、鸟、兽之类,皆可以祛邪养正者也。然辟邪安正,惟毒乃能,以其能然,故通谓之毒药也。新校正云:按《本草》云:“下药为佐使,主治病以应地,多毒,不可久服,欲除寒热邪气、破积聚、愈疾者,本下经”,故云毒药攻邪。
启玄子曰:药谓金玉、土石、草木、菜果、虫鱼、鸟兽之类,皆可以祛邪养正者也。然攻邪却病,惟毒乃能,故曰毒药攻邪。再按《本草》云:上药为君,主养命,以应天,无毒,多服久服不伤人,欲轻身益气,不老延年者,本上经。中药为臣,主养性,以应人,无毒有毒,斟酌其宜,欲遏病补虚羸者,本中经。下药为佐使,主治病以应地,多毒,不可久服,欲除寒热邪气,破积聚愈疾者,本下经。
五谷为养,
《周官》:疾医“以五味、五谷、五药养其病”。郑注:“养犹治也。病由气胜负而生,攻其赢,养其不足者,五谷麻黍稷麦豆也”。疏:“养犹治也者,病者须养之也。五谷麻黍稷麦豆也者,依《月令》五方之谷,此五谷据养疾而食之,非必入于药分”。
冰注:谓粳米、小豆、麦、大豆、黄黍也。
谓黍、稷、稻、麦、菽,以供养五脏之气。
五果为助,
谓桃、李、杏、枣、栗,以助其养。
五畜为益,
谓牛、羊、犬、豕、鸡,为补益五脏者也。
五菜为充,
充:明·吴昆:“充实于藏府也”。
谓葵、藿、葱、韭、薤,充实于脏腑者也。按《五常政大论》曰:大毒治病,十去其六;常毒治病,十去其七;小毒治病,十去其八;无毒治病,十去其九。盖毒药所以攻邪,谷肉果菜,无使过伤,能补精益气。精气充足,则邪病自除。
气味合而服之,以补精益气。
补精益气;杨曰:“谷之气味入身,养人五精,益人五气也”。
冰注:气为阳化,味曰阴施,气味合和,则补益精气矣。《阴阳应象大论》曰:'阳为气,阴为味,味归形,形归气,气归精,精归化,精食气,形食味。'又曰:'形不足者,温之以气;精不足者,补之以味。'由是则补精益气,其义可知。新校正云:按孙思邈云:'精以食气,气养精以荣色;形以食味,味养形以生力。精顺五气以为灵也,若食气相恶,则伤精也。形受味以成也,若食味不调,则损形也。是以圣人先用食禁以存性,后制药以防命,气味温补以存精形。'此之谓气味合而服之,以补精益气也。
此总结上文而言,谷、肉、果、菜皆有五气五味,宜和合而食之,无使偏胜,以补益精气。如偏食焦苦之气味,则增火化。如偏食咸腐之物,则增寒化。经曰:久而增气,物化之常也。气增而久,夭之由也。故宜气味和合而食之。
此五者,有辛、酸、甘、苦、咸,各有所利,或散或收,或缓或急,或坚或耎,四时五藏,病随五味所宜也。
各有所利;杨曰:“五味各有所利,利五藏也。散、收、缓、坚、濡等调五藏也”。又曰:“于四时中,五藏有所宜,五味所宜”。
冰注:用五味而调五藏,配肝以甘,心以酸,脾以咸,肺以苦,肾以辛者,各随其宜,欲缓、欲收、欲耍、欲泄、欲散、欲坚而为用,非以相生相养而为义也。
五者,谓毒药、谷、畜、菜、果也。言此五者,皆有辛、甘之发散,有酸、苦、咸之涌泄,又有辛散酸收,苦坚咸软,或随四时之宜散宜收,或随五脏之所苦所欲,各随其所利而行之。此篇论察五脏,以知间甚死生之期;审贵贱,以施针砭药食之别。盖九候之病,由五脏之所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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